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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结果出来了!全责!!!电动三轮车上路不能太任性!

浙江交警 2022-07-08

文明交通是每个市民应有的行为准则

安全出行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可有些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却枉顾道路安全

在行驶过程中任性驾驶

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下面这几起事故

起因于电动车

也由电动三轮车承担相应的责任!
01无证驾驶“三无”电动三轮!全责!

1月8日13时30分许,台州温岭交警大队箬横中队接到一驾驶人报警,称其驾驶的小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

接警后交警立刻赶往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电动三轮车随意变道惹事故)

原来,当日下午杨某正驾驶电动三轮车在途经横东线箬横镇中兴西路路段时,由于随意变更车道,与一辆浙J9***V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更令人咂舌的是,交警在调查时发现杨某的电动三轮车符合机动车标准,但本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该电动三轮车也未备案登记,更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

经调查,交警认定:因变更车道时未确保安全,杨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杨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被温岭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1012元。
02被撞成脑震荡还要担责
1月5日10时23分许,在嘉兴港区沿乍王路由北向南方向,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老张行驶到马路对面时加速左转,毫不顾忌外环路上还亮着的红灯就直接闯红灯横穿马路。
但是此时正有一辆小轿车由南往北正常行驶,停在路口等候左转弯的大车恰好挡住了双方驾驶人的视线,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老张佩戴着安全头盔抵挡住了第一下的撞击,可落地时头盔却没有系好下颚带掉落,头部直接撞击地面,医生初步诊断: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老张两根肋骨骨折并伴有脑震荡。经交警判定,老张因违反交通信号,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型客车因未确保安全驾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这样的人间惨剧

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们身边上演

难道还不能警醒我们吗?

大家是否还记得

2021年1月3日

绍兴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与半挂车碰撞

造成三人死亡的案件

(▲点击查看)

交通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只有人人都在规则之内合理行动

才能创造一个文明的交通环境

三轮电动车设计使用的功能就是载货

能且只能乘坐驾驶人一人!
三轮车构造独特
车辆的操控性差
尤其是在弯道、转向时更为突出!
如果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转弯或者变向
极易导致车辆侧翻


在此,浙江交警提醒广大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道路右边行驶


☑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得违法载人


☑横过道路时,沿人行横道通过;未设人行横道的,确认安全后通过;


☑通过灯控路口,不得闯红灯;转弯时,礼让直行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不得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不突然猛拐;变道时,注意观察后面和侧面车辆。

(▲电动三轮车教育警示篇)

希望所有的电动三轮车驾驶员

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和交通事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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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李元丰
校对丨史洁茹审核丨孙莉、杨平峰

文明出行!对交通事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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